各位经管学院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校发〔2022〕45号)规定,为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做好我校2023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全面落实文件要求,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报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此次为2023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生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符合补报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二、申请范围及基层单位定义
(一)北京市边远山区
(1)房山区: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南窑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河北镇、周口店镇;
(2)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妙峰山镇、王平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
(3)昌平区:流村镇、延寿镇;
(4)延庆区:千家店镇、永宁镇、大庄科乡、四海镇、香营乡、井庄镇、刘斌堡乡、珍珠泉乡;
(5)怀柔区:喇叭沟门乡、长哨营乡、汤河口镇、宝山镇、琉璃庙镇、怀北镇、雁栖镇、渤海镇、九渡河镇;
(6)密云区:大城子镇、东邵渠镇、不老屯镇、新城子镇、太师屯镇、石城镇、冯家峪镇、古北口镇、北庄镇、高岭镇;
(7)平谷区:镇罗营镇、熊儿寨乡、黄松峪乡、金海湖镇。
(二)基层单位
(1)北京市边远山区乡镇(及以下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北京市边远山区乡镇(及以下地区)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北京市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3)上述企业应为国有性质;未列入上述名单的企事业单位性质的界定,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4)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单位符合本条款(1)或(2)均可申请,但应有正式编制。
三、代偿金额及年限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根据学生正常学制下实际缴纳的学费与贷款总额两者取高原则确定,年限按照正常学制计算,且只能申请毕业时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贷款结清后再将剩余部分汇至学生个人账户。若学生未办理贷款,可直接补偿学费。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期如约还款,时刻注意本人贷款动态,避免造成违约,不能存在“享有代偿即可不偿还贷款”的误区。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北京市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两份),具体填写规范详见附件2;
(2)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服务期限3年以上的就业合同书彩色复印件(两份,必须标明签订的工作年限),三方协议未注明工作年限视为无效;
(3)就业工作地点证明原件(附件3)两份,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还需填写“二次分配就业证明”(附件4)两份。
(4)其他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学生认为必要)。
【特别注意】对于变电检修、施工勘测等流动性作业的工作,还需提供流动作业证明,详尽列举负责区间或者途经的乡镇地点。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位同学将附件按原格式认真填写完整后,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工作时间交至思东501-2辅导员处。学院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17:00。
六、申报要求
1.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各位同学在报送时应强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和规范。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
2.提交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同学,一律不得注销在校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待代偿完成后方可注销。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高校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按期如约还款。在确定获得贷款代偿资格后,每年提交在职在岗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北京市分年度拨付代偿资金,从就业或定岗的第2年开始,按照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金总额的33%、33%、34%的比例,3年补偿代偿完毕,故学生期间仍需关注本人贷款及其利息,按时偿还贷款本息,避免造成违约。
4.若各位同学就业后凯发真人在线娱乐的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否则将无法办理后期手续。
附件:
附件一:北京市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表说明
附件三:就业工作地点证明模板
附件四:二次分配就业证明模板
附件五: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
联系人:任美伊(010 5168 7170)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