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4年项目专栏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其选派工作较2023年有较大调整。现将我校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内容
项目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选拔原则:遵循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三个一流”原则。
留学单位:重点支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支持领域: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资助内容: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和方式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中外合作渠道”均调整为国外合作项目并正常执行。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均需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进行申请。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时间
l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学制为准。
l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三、选派要求
(一)基本申请条件
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博士项目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外语水平达到《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5、已获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人员、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人员、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不满2年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选拔对象、申请条件、派出方式
可通过导师、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l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除外);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l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原则上推荐二、三、四年级、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如申请当年是基础学制最后一年,需要本人出具个人说明,保证留学时间不超过12个月,按期归国完成论文送审和答辩环节,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提交与其他材料一同提交至研究生院。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在外研究课题应与国内外导师科研方向和课题紧密结合。
四、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考虑学校整体办学目标,紧密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计划,与重点学科师资建设相结合进行选拔。
(三)选拔程序
2024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2024年高水平项目第一批:“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见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凯发真人在线娱乐官网。
注意:请申请同学在2月22日-25日12: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说明:
学院党委针对研究内容所涉及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审核后选拔。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派出人员进行集中评审,从本学院学科优势、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出发,考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申请院校、导师水平、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等,填写校内出国系统导出的学生《北京交通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需学院主管研究生书记签字并盖党委公章)。学院上报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时需同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派出管理
(一)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资格证书》等材料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二)驻外使(领)馆负责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工作。被录取学生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派出期间的管理同时采取“导师负责制”,派出研究生的国内导师在学生派出期间负责与其保持学术等各方面的联系,派出研究生每学期或按导师约定以书面形式报告其留学情况和学术进展,由导师向所在学院汇报派出研究生的留学动态,并适时地向派出学生进行学业指导。
(四)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月29日
备注: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
2.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
3.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4. 学校研究生国际交流信息平台: mis系统-应用中心-“23.研究生出国”模块
5.研究生院公派咨询邮箱:
附件一:项目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所)提交的材料清单(未特殊标明的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用于校内评审)
1.《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校内网报系统导出申请表,本科应届毕业生由自己联络的校内教授签署)(本申请表需提交纸质版!)
2.主要科研成果(清单,限1页)
3.外语水平证明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必须完全符合csc对邀请信的格式要求)
5.国内导师推荐信pdf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提交。注意,学生在我校研究生出国系统提交的国内导师推荐信,pdf最大不超过3mb,未来将由学校直接上传至csc平台。请学生确认自己提交的国内导师推荐信为最终版、签字版)
(以上材料除提交学院外,需在校内网报系统中填写并上传)
(部分国外合作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附件二: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清单
1.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推荐人选公示名单(由学院内部完成公示,要求主管领导亲笔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纸质版)
2.被推荐人向学院提交的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研修计划和《国内导师推荐信》。(提交电子版)
3.学院填写附件《学院推荐人员名单》的学院推荐人员信息及推荐意见,此意见将作为学校最终推荐意见上报,请认真填写,字数不超过500字。(提交电子版)
4.学院填写附件《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对申报学生目前学制情况进行汇总。(提交电子版)
5.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签字纸质版)
6.《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校内网报系统学院审批通过后导出申请表,在读研究生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填写学院意见后主管院长签字、主管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和党委公章。本科应届毕业生自行联络校内教授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