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凯发真人在线娱乐

关于进行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7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7418

各年级团总支,各班级:

为贯彻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推进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学院拟定于2024年5月上旬召开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代表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举的意义和原则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分会(以下简称经管学生分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是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经管学生分会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院学代会)是经管学生分会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审议经管学生分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经管学生分会新一届领导机构;征求广大学生对学院及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我院学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应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二、关于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经管学生分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学院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经济管理学院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经管学生分会、研究生分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从我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院党委批准,经济管理学院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院筹委会)确定本次院学代会的本科生代表名额为48人,占全院本科生学生总数的4.19%,研究生代表名额为58人,占全院全日制研究生学生总数的3.09%,列席代表若干。本次院学代会本科生共设4个选举单位,研究生共设3个选举单位,并以每个班级为一个选举单元,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班级数分配代表名额,每班代表名额为1-2名。

(四)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港澳台本科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本科生和双培生如有意愿参加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五)代表候选人的构成

代表候选人基本覆盖全院本科生各个班级。其中,非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70%。既要有经管学生分会、研究生分会的各级学生干部,又要有在学习、工作、科研、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代表,还要有先进集体的代表,也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团员代表和少数民族学生代表。

(六)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应向广大同学充分介绍院学代会召开的意义和代表应行使的权利和义务。各班级进行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同学的意见,由班委会提名并召开班会(实到会人数应超过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在本班级内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2名。推荐结束后,各班级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1)上报各选举单位。

各选举单位对班级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和汇总,提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1),经院党委审批、院筹委会审核后,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最终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向各班级进行批复。

2、代表的选举

各选举单位根据已经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委员会开展选举,并将结果上报院筹委会汇总。

3、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院筹委会请示学院党委审批后产生最终代表人选名单,并面向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同学公告。公告后,各选举单位向筹委会呈报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和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见附件3)及选举结果报告(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上报时间:

1、各选举单位在提名结束后上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附件1),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2:00前电子版发至bjtujgxuedaihui4@163.com。

2、各选举单位在选举结束后上报代表登记表、代表汇总表及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附件2、3和4),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2:00前将纸质版交至院团委办公室(思源东楼501),电子版发至bjtujgxuedaihui4@163.com。

(二)各年级团总支与各班级积极做好本次院学代会的宣传动员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操作,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组织广大同学参加此次选举和提名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申诉与举报

在代表公示期内,如有同学对代表的选举及人选存在质疑或疑问,可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诉或举报。

附件:

1、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4、关于出席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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